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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未检开放日|@所有人 《白鹿工作室》开播,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成立啦!【958期】

温州检察 2021-04-28



《白鹿工作室》开播

暨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成立仪式

2020.6.3


2020年6月3日,《白鹿工作室》开播暨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成立仪式在温州广电中心举行。


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温州医科大学心理卫生中心等10家单位共同组建的温州市“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正式成立。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等共同见证。



   活动仪式现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越坚致辞并介绍检察院未检工作的开展情况。他表示,“美好校园守护联盟”的成立,是温州市打造校园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开启温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的征程。




诗朗诵节目



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


每一朵花都有盛开的理由





温州市检察院的未检普法使者们带来诗朗诵《我们都是未检人》。“惩、防、教、治、责”,他们用心用情做好未检工作,为了让孩子们“笑起来真好看!”




郑加佳主任介绍《白鹿工作室》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院部主任郑加佳介绍建立“白鹿工作室”的初衷和定位。市检察院联合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创办温州首档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电视栏目“白鹿工作室”,旨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白鹿工作室》节目集锦

《白鹿工作室》是一档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类节目,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中公众最关切的话题,包括校园欺凌、性侵害、场所整治、网络安全等,贴合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的法治需求,通过以案说法,让孩子们在轻松的环境中学法、知法、用法。

试播节目丰富精彩,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网络传播取得很好的效果。


小记者对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每个孩子都是社会的小公民,他们都有权利发出自己对于社会的声音。小记者们现场对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委员表达了自己对于美好校园的期待,并对建设美好校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盟成员单位采访短片




“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成立



10家专注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职能部门在此建立美好校园守护联盟,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立体防护网”,共商守护校园安全的方法,共建守护校园安全的机制,共享守护校园安全的制度与成效,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仪式花絮







《白鹿工作室》


播出时间



温视新闻综合频道本周六、日 17:55 播出温视公共频道下周六、日 17:50 播出
启动仪式将于本周四19:30在温视新闻综合频道
《温州新闻联播》播出







美好校园守护联盟公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肩负着每一个家庭的梦想,倍受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关注。校园的平安与否,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唯有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多方联合,齐抓共管、正本溯源,才能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温州市妇女联合会、温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温州医科大学心理卫生中心等十家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美好校园守护联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并制定联盟公约如下:


第一条: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本着“共建共治共赢”的原则,联盟单位协同开展校园安全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让未成年人能在健康安全美好的校园环境中快乐成长。


第二条:联盟单位要主动协同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校园周边秩序维护和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参与护学活动。


第三条:联盟单位应确保侵害未成年人信息线索能够及时移送、处理。当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性侵、欺凌、虐待等不法侵害或者校园及周边存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应及时移送,由相应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联盟单位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保护。对遭受校园欺凌、性侵、虐待及其他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协调做好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等支持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同时,对实施侵害的未成年人,已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及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及时开展临界预防,通过心理行为矫治、法治教育、帮教训诫、亲职教育等措施,开展全方位处置和教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第五条:联盟单位应统筹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整合优质资源,结合学校教学安排和法治需求,制定法治教育、宣传计划。在不增加学校和学生负担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学校主题班会、晨会、家长课堂等活动,结合德育教育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实现“法治进校园”规范化、精品化。


第六条:联盟单位应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为校园开通心理辅导绿色通道,针对性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心理问题干预诊疗等服务。


第七条:联盟单位应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研究解决校园安全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探讨有效措施。


(此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各方应自觉遵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补充,需经过联盟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审议通过。)


美好校园守护联盟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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